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乐污水处理厂配电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乐污水处理厂配电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YC18395001(ZBA)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武乐污水处理厂配电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叁佰陆拾柒元伍角肆分(¥195367.54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含三级)、承修类三级(含三级)、承试类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竞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
3、潜在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