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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2月20日起,启用新版证书电子证照!附获取方式

2023年02月15日16:32 

广东:自2月20日起,启用新版证书电子证照!附获取方式

广东:自2月20日起,启用新版证书电子证照!附获取方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53号)要求,我省将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新版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新版电子证照

自2023年2月20日起,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全面启用新版电子证照。在有效期内的旧版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可继续使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通过办理相关业务换发为新版电子证照的,原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二、新版电子证照的获取方式

方式一:持有旧版有效期内电子证照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其所在企业通过登录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https://gdagkh.gdcic.net/#/web)(以下简称“安管系统”),在“证书信息变更”栏目申请原因项选择“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按要求完善持证人员的职务、职称、学历等信息资料,审核通过后生成新版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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