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53线(原省道302线)福安邮亭桥至康厝村尾段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宁德市交通运输局以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交通运输2018投资计划的通知宁交计[20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康厝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公路局补助2144824.5元,剩余资金由乡财政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福安市康厝畲族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安市康厝畲族乡;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为1270m,标准宽度为15m,15m=3m(人行道)+9.0m(行车道)+3m(人行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增设雨水管道、完善交通标线及标志、同时按照福安市公路局要求配套交叉口场地硬化、垃圾池等设施。投资额412198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