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据中央政府采购网消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央国家机关2018-2020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定点企业,并确定了新一期工程监理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详情如下:
中央国家机关2018-2020年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财务司、规划司、服务局):
为继续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央国家机关2018-2020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定点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并确定了新一期工程监理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监理项目。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项目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委托国采中心组织集中采购。
单次采购预算额度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二、执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