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审计案例一
某机场航站楼前的停车场工程属机场附属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法简单,占机场总投资比重较小,不易引起审计机关的注意。建设单位通过邀请招标选择了一家民营施工单位承建该工程,招标工程量为混凝土地面10.8万平方米,无变更。经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数量对停车场工程进行结算,审计时该工程造价已经当地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审计思路:
审计人员了解到,建设、监理单位结算工程量为设计院提供的数据,将招标工程量作为结算工程量,未经过现场实际勘测。审计人员分析,该工程施工和测量方法简单、实际勘测数据很容易获得,为什么要将招标数据作为结算工程量,引起了审计人员深思。
审计过程:
审计人员在现场实际勘察后发现,该停车场实际面积明显不足,仅是招标工程量的一半,如此明显的问题为什么建设、监理、财政评审等单位均未发现?审计机关将此线索交给检查机关后,共同查处了相关单位在工程结算中弄虚作假,套取、私分建设资金1600万元的案件线索。
工程造价审计案例二
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建安投资、设备采购以及其他费用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是施工、材料、设备总承包合同,施工单位负责为其购买污水处理厂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工程实施后,建设单位提出原设计的国产设备质量难以保证,不能满足未来运行需要,要求施工单位采购技术参数相同的进口设备,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价差。
审计思路:
审计人员发现两种设备之间确实存在价差,经对原计算式复核后认为数据计算正确。但随后发现调整的设备价差包括了综合单价中的所有子项,即除补偿设备价差外,还将设备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辅材、机械作为计算基数对管理费和利润等进行了补偿,价差补偿的范围是否应该包括这些内容,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