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由于包含了设计、采购、施工,招标的重要性更强,招标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因此在工程总承包招标中应充分了解项目的特点,认真细致地做好招标准备。本文从投标人资格、招标控制价合理编制、招标工期的合理性、发包人要求的编写、合同价格形式、进度款支付等方面对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进行探讨,并介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影响,可供其他项目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借鉴、参考。
工程总承包已经在中国走过了30多年的探索发展之路,从1984年9月开始推行工程总承包,到2012年1月10日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发改法规〔2011〕3018号,以下简称“标准招标文件”),再到2016年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以下简称“93号文”)。国家政策层面不断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但与传统的施工承包模式相比,工程总承包模式至今在认识和实践上仍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尤其在建筑、市政等领域,一方面需要有关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另一方面还存在现行政策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企业工程总承包功能不够成熟等问题。
2017年至今,温州市区几个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近100个,主要类型有房建项目、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装修改造项目、场地治理、市政道路工程、景观亮化等。笔者对极个别典型项目案例进行标后的回访,结合原招标文件进行分析。
一、现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情况
(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标准招标文件”已涵盖了合同条件,目前编制招标文件均以此为范本。2016年3月23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2017年12月份又印发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以这两个文件作为现阶段浙江省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标文编制的指导依据。
(二)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几个关键要素
1.投标人的资格
国家和浙江省的文件基本都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从调研的几个项目来看,有以设计牵头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人,有施工牵头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人,也有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人。
以设计牵头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人合作模式基本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模式,是设计单位获得除设计费外另加几个点的管理费,与施工单位绑定合作关系。现场设计单位派驻设计负责人、设计管理人等,施工单位还是按传统模式进行现场管理,设计与施工方以比较独立的方式工作,双方的合作方式对造价成本的控制没有一定的激励机制,因此设计优化和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积极性不高,融合度不高。第二种模式是设计单位获得合同后,将施工内容通过一定的竞争机制分包给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这种模式设计单位承担的风险相对比较大,虽然在分包过程中可以约定将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但是目前大部分设计企业缺乏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或者企业内部刚组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总承包管理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对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及施工的控制缺乏经验,因此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
以施工牵头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人,基本上只是寻求设计合作团队,合理分配利益,激发设计优化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