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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的上、中、下策!

2021年04月28日10:18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要求在工程结算的审计过程当中,对工程实施必要的审计取证,工程结算审计取证,有多种方法,主要有如下:

1、图纸核对法:将工程实物与竣工图进行比对,发现存在的差异内容;

2、询问法:通过对建设单位、承包人、监理人进行必要询问法,发现问题;

3、现场取样法:即采用钻心取样、拆开剥离外表、现场切割取样、现场开挖检查等手段,对已隐蔽的工程内容进行查看做法或对材料的厚度进行测量等;

4、综合分析法: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必要的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再运用询问、调查、现场勘查等手段发现问题。

上述各种方法运用核查我们认为完全属于事后控制,事后控制往往存在局限性、可及性差、取证难度大等。虽然也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取证困难。那如何解决审计取证的难题?

我们认为审计取证手段可分为上、中、下三策,上策为全过程跟踪审计;中策为加强监理现场取证;下策为加强事后现场勘查。现分别简述如下:

01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控制)

即从工程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的一种咨询服务,也是最能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好手段。

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最及时、最直接进行取样或固定证据,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时,我们应当做好跟踪审计的规划,尤其是影响造价的各个环节节点,应当及时取样,并进行多方证据固定,为将来结算审计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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