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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人员存在的几点“错误认识”

2018年06月14日10:38 

 工程监理

其一、误认为查阅设计图纸工作与监理关系不大

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建设单位将工程设计图纸提交给监理和施工单位,通过预先查阅设计文件,熟悉工程内容,以便在设计交底会议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不仅是国家《监理规范》的要求,而且也是能取得日后监理工作的主动和顺利履行监理合同而设立的必要程序。

其二,误认为已经勘察设计单位签认,如出现质量问题则与监理无关

有些情况要作具体分析,如基础验槽有局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而勘察设计单位却已有确认,此时监理人员不应盲目同意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要以现场监理机构的名义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单,并与勘察设计单位沟通,要求对地基进行处理后再进入下道工序。

其三,误认为监理人员应唯业主是听

凡有业主提出建筑物分隔、加层、结构尺寸、建筑材料等的设计变更,应该通过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监理人员要对业主和设计单位间做好互相沟通工作。凡属变更设计的一定要有设计单位的修改文件或施工图纸,监理人员应按有关签认的变更文件监督施工,不能只按业主单一方的意见行事。

其四、误认为自已不是资料员,就不必注重收集与工程实体相关的监理资料

监理资料与工程实体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施工人员的专业上岗证是体现施工操作人员的技能;材料要先检查、后使用,才能保证工程材质等。在《监理规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中就有“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的规定。监理资料是反映监理服务工作的实际业绩,所以凡参与某项目监理的所有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应予注意监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其五、误认为对某项目监理制订了规划、细则和各种计划等,以后就只要照此行事

建设项目有着施工周期长,受外界变更因素多的特点,各种变化的发生是难免的、是绝对的,如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计量仪器校准的限定期等,所以监理人员要注意工程情况的变化,随之作出相应的监理调整措施,也就是必须建立动态管理的思想准备和实际应对,决不能以固定不变的模式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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