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以政府/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拖欠工程帐款不得超过60天!
今年以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被拖欠情况增多。昨天(1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就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作出部署。
1.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
大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支付的中小企业款项。
2.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审计监督,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要依法查处并严肃问责,严重失信的要公开曝光。
3.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
要抓紧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的相关配套政策。
会议指出,岁末年初正值各类项目、工程资金结算期,要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以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性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