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张村驿村路排水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延市交发(2016)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省级补助及县区自筹;招标人为富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富县张村驿镇,起点接香黄路于K12+880处,终点接香黄路于K14+210处,路线全长1.255Km。主要建设内容为富县张村驿村路排水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