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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羊泉镇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陕西)

2016年12月01日09: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羊泉镇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已由富县经济发展局以富经发(2016)2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配套专项资金、市县各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富县羊泉镇。羊泉镇羊西村新建处理能力为1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1套,采用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00m,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用地面积450平方米。计划投资75.914190万元。

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工期: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省级或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执业资格证书、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外省企业入陕西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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