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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2016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道路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陕西)

2017年07月03日1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翔县2016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道路工程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凤翔县2016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宝市发改农发【2017】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凤翔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凤翔县2016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彪角镇10个行政村,新修路面宽4m,路基宽5m的砂石田间生产道路30km及道路两侧栽植绿化苗木15000株。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年检合格,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宝鸡市高新万润国际B座二单元130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类或类似公路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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