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各地标讯 富县葫芦河张村驿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陕西)

富县葫芦河张村驿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陕西)

2016年06月21日09: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葫芦河张村驿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5]196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富县葫芦河张村驿段防洪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富县葫芦河张村驿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108号)文件进行本项目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富县张村驿镇区葫芦河右岸护岸2634m(桩号0+000~R2+634),新建管涵1座,下河踏步4处,越堤路3处,工程概算总投资988.80万元。

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该工程划为1个监理标项和1个施工标项。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负责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投标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