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污水管网二期勘察测量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53(万元),工期:发包人根据项目规模情况自发出单项任务委托书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任务委托书为准。
工程概况:为配合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二期污水管网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前期需进行详细勘察服务。本项目的工作为华安涌、东堤路、西堤路、横九路以及沙头片和新华片的勘察、物探、地形测量等。勘察钻孔总量约77个,钻孔深度约20米,总钻探深度约1540米;物探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形测量面积约1平方公里。本项目钻孔数、物探面积和地形测量面积均为暂定,结算按实际发生结算(物探项目结算时以千米为计量单位,地下管线测量应涵盖测量入库)。招标人按现场现状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提供场地给勘察人进场进行勘察,勘察人必须充分踏勘考察现场,自行考虑填砂、搭拆浮台及机械进退场等一切措施项目费用,并自行承担现场条件、气象因素、进出场地交通条件等风险引起的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还需同时具有有效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工程测量、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岩土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3.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3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
3.6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下同)“镇街招标公告”栏目及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
6.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600.00元。
6.2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时30分。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镇街招标公告”栏目及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gov.cn/)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下同)“镇街招标公告”栏目及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gov.cn/)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1370261856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0757-22277108
传真:0757-22277108
地址:大良新桂南路16号三楼
邮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2551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