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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护理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长春)

2017年06月27日10:14 

一、招标条件: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其所需的专业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2.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70602]-1363号
2.2项目名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护理实验室建设项目
2.3招标内容: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采购
2.4招标标的及招标预算: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267.1万元
2.5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6质量标准: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
2.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投标项目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提供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对该项目的唯一代理商的投标。
3.8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窗口由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信用中国网站);
(7)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存留】;
(8)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合同);
(9)2015、2016年度完税证明;
(10)提供授权人社保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11时(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1384360504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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