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大道街头绿化、海玉名城旁市政道路边角绿化建设项目已由咸发改审批【2018】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2.1.1鄂州大道街头绿地:本工程总用地面积7376.12㎡,拟建公厕建筑面积60㎡、人行道及广场铺装1200㎡、车行道2452㎡、生态停车场1650㎡、绿化3271.12㎡、景观工程、照明、健身器材及相关辅助工程等;
2.1.2海玉名城旁市政道路边角绿化: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041.1㎡,拟建公厕建筑面积47.52㎡、广场铺装2776.60㎡、游步道42.13㎡、台阶407.71㎡、绿化2767.14㎡、景观工程、照明、健身器材及相关辅助工程等;
2.2项目预算:人民币6592280.32元(其中鄂州大道街头绿地工程预算为人民币3525288.36元,海玉名城旁市政道路边角绿化工程预算为人民币3066991.96元)
2.3建设地点:咸丰县鄂州大道及海玉名城旁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