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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资质等级分甲、乙,原省部两级审批调整为省级审批

2022年07月21日17:29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资质等级分甲、乙,原省部两级审批调整为省级审批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资质等级分甲、乙,原省部两级审批调整为省级审批

按照我部修订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安排,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该公告发布后2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kszhc@mail.mnr.gov.cn。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勘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

1.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PDF版下载

2.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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