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丹建施招(2016)第64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寨县3万吨粮库建设项目(4#粮库)已由丹寨县发展改革局以丹发改函[2013]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4#粮库的建筑面积为1457.76平方米。
2.3招标范围:4#粮库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本次招标只针对4#粮库的土建及安装部分进行招标,4#粮库以外的其他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建安投资总额:约306万元。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