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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第三季度)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液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长春)

2017年05月22日10: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第三季度)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液碱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业主: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2017年度(第三季度)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液碱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液碱供应商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供货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的液碱共计约1245吨;
第二标段: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生产所需的液碱共计约74吨;
第三标段: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生产所需的液碱共计约407.89吨。
注:以上需求量为根据生产需求所做的预估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3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报名。
报名时需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2015、2016年度完税证明、依法为本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6月9日9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
联系人:麻先生
电话:0431-85858182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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