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室客房实训物品
1.2采购编号:安县采购谈判(2016)81号(总第179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实训室改造及家具,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11.1万元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