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南迁入企业开展资质专项动态核查,需提供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或资格证书!
11月9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动态核查(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明确将6月份以来河南省企业通过重组分立方式将资质迁入该市的部分企业作为本次核查对象,共143家企业。
主要核查:
1、企业的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办公场所等是否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2、核查期间如企业将资质再分立到外市企业,或者企业变更注册地到外市,核实后如实登记。
资料核查要求:
1、资质标准对净资产、场所和设备有要求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以及通用问题解答执行;
2、技术负责人核查资料需提供:
(1)本次动态核查前一个月或者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附网查途径);
(2)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需附上曾经工作单位的证明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