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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 一年内(一个自然年,下同)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信用分值清零一年,到期后恢复有效信用分值的70%

2022年04月24日17:05 

东莞市 | 一年内(一个自然年,下同)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信用分值清零一年,到期后恢复有效信用分值的70%

东莞市 | 一年内(一个自然年,下同)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信用分值清零一年,到期后恢复有效信用分值的70%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加强安全生产调查

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调查专责小组,对多次检查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出现重大险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的企业(个人)开展倒查追责,提出处理意见。

二、落实安全监督责任

市、园区(镇街)合理统筹质监、安监力量,确保每个项目都落实安全监督责任人,实施项目监督员负责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事故追责情况纳入住建系统年终考核评价指标,实行综合、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压实监管责任。

三、实施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打卡制度

修订完善《东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实施方案》,实行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电子打卡,对到岗率不符合规定的给予省动态(市信用)扣分、重点检查、停工整改、变更项目管理人员等处理,并按本措施第八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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