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如防控不力导致工地出现疫情,对部门防疫责任人将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其失职责任。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
(东建工专〔2022〕14号)
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建设工地:
近期,国内疫情复杂严峻,我市建设工地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巨大压力,根据市防疫指挥部最新防控要求,结合建设工地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特点,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人员健康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落细工地防控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的原则,从紧从严做好防控工作,深刻汲取高埗镇百茂物流园、高埗镇李德刚诊所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训,坚持主动防、早发现、真落实,落实落细部门防控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建设工地防控主体责任。各建设工地每天对参建人员开展全覆盖涉疫排查和健康管理,并登记造册,跟踪落实处置情况,实现闭环管理。
二、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各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来(返)莞参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行程码带星号、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的或公安部门推送的来(返)莞重点人员,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3月31日发布的重要防疫提醒(见附件1)落实管控工作,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向属地园区(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建设工地防控专班。
三、加强对建设工地送货人员涉疫排查。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收发货物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防疫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工地大门口设立独立的休息室(带洗手间、配备日常防护和消毒用品)供运送建材物资的司机暂时休息;配送、快递、外卖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工地应在进出口附近设立物资交接区,安排专人交接派送,对于可进行喷洒消毒的物件,应进行消毒后派送,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的接触。二是持续加强重点地区来(返)莞货车司乘人员、车辆及货物管理工作,重点排查包括上海市(沪),吉林省吉林市(吉B)、长春市(吉A),河北省廊坊市(冀R)、唐山市(冀B),福建省泉州市(闽C),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A)等地来莞货车和司乘人员。上述地区的司乘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同时,严格落实提前报备、严控装卸作业等要求,要求司乘人员做好戴口罩、戴手套、测体温、减少接触等日常个人防护。
四、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管控措施。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每个建设工地都必须设置“场所码”,每天由健康管理员落实人员进场扫码,对未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第56号通告落实使用扫场所码的,将对工地总承包单位作信用管理扣分处理,对工地项目负责人、负责疫情防控的健康管理员向社会通报,造成工地出现疫情的,还将报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成员单位须对本行业建设工地设置场所码和扫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场所码扫码落实不力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建设工地百分百落实“场所码”扫码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