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监管中心挡墙及土石方和进口主干道路边挡墙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发[2016]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方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方县
2.2建筑规模:浆砌挡墙总长约725.20米,为M10水泥砂浆砌筑毛石挡墙,土石方开挖量月54000.00方,回填量月50000.00方;挡墙总长356.46米,总方量4630.45立方米。
2.3工程建设投资:约799.54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6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