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提出: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近日,泸州、赣州、抚州等多地发文,调整工程资质审批有关事项,7月1日起取消三级资质审批,各类资质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多地发文,调整工程资质审批
泸州
各区县住建局、有关建筑企业: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为与新标准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6月15日前,有新办和增项资质需求的建筑企业及时进行申报。
二、2021年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三、具体恢复审批时间及审批方式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