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受梧州市长洲区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就一批人民武装部新营院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洲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wzzc2018-j1-70019-y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采购一批人民武装部新营院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0.5471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