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有关奖励事项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现就企业申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申请奖励材料
(一)申请材料
1. 填写《漳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资质晋级批准文件复印件或获奖文件复印件;
4.工商变更材料(迁入企业需提供);
5. 在我市纳税记录复印件;
6.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迁入我市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且带有产值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