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的,项目负责人离职也要追责!
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印发《成都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形成《成都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
成都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的精神,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有效防治工程质量问题,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