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8334113(ZB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六处路口安装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办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六处路口安装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
2.4计划工期为:自中标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