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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016年03月31日08:2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宝塔区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农经(2016)13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宝塔区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宝塔区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32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宝塔区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共实施各类措施面积16000亩,项目计划投资1135万元。其中:改造提高8500亩,田间设施配套移动灌溉设备270套,配套面积2700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4800亩。

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项和1个施工标项。

监理标项工作内容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

3.2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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