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官渡口镇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附属设施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号:巴发改发[2018]205号;项目业主(招标人):巴东县官渡口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ESZGGZY2018070210
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巴东县官渡口镇2016年和2017年相关安置点;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各安置点内的附属设施;项目投资概算约272.24万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市政工程)、材料员、施工员(市政工程)、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应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