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各地标讯 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庵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鄂西)

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庵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鄂西)

2018年07月26日09:28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庵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YCJSCS20180725

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庵寺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建设地点位于巴东县茶店子镇茶庵寺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田间游步道、观景平台、绿化工程等。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4.采购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仅以提交响应文件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事后以该记录错误为由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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