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在官网发布了《政务服务事项常见问题解答》,内容涵盖建筑业资质申报,一级/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等方面。本篇节选有关“资质申报”中常见疑难问题及官方解答,供大家参考!
建筑业资质申报
1.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
2.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答: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首次、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申请事项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见《实施意见》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3.申请表中的每一项都要填写吗?
答:考核企业申请资质的指标是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申报的各项指标为准。凡申请表中未填报的人员、业绩等,均不能作为有效指标认定。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应据实填报,确无某一项的应填写为“——”。
4.企业申请资质时可以利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吗?
答:不可以。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如人员、资产、设备、业绩等。
5.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吗?资质申报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