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7月1日起,江苏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

7月1日起,江苏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

2023年05月15日14:18 

近日,江苏省厅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本意见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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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2023年4月13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苏建规字〔2023〕2号.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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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1.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招标
2.单项合同估算价300万元以上的监理招标
3.工程总承包招标;
4.大型及以上且技术复杂项目的施工招标;
5.政府集中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和政府集中建设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的施工招标(不含社会代建项目)。
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工程项目招标不适用“评定分离”方式。

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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