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理项目部的管理,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保证监理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理项目部是经业主核准,公司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机构,由工程技术人员、行政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条 监理项目部在实施监理工作中以国家标准规范为准绳,以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为依据,以旁站、巡视等为手段,以科学检测为基础,按“六位一体”、“高标准、讲科学、不解怠”要求,依托业主,服务业主,公正、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监理工作,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 监理项目部的工作期限是从业主通知进场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止的工程全过程的监理任务。
第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的负责人,监理项目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二章 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是监理项目部的主要任务,各级监理人员必须依据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第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组建监理站,主持监理站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