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刘湾街道办事处枣园村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陕环批复【2016】4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枣园村
2、招标内容:新建3座污水处理站
3、计划工期:60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项目估算价:9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类别须具备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同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