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6年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延长县张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陕水保监发【2017】52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级投资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延长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延长县雷赤镇张阳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km2,其中新修混凝土道路1km,涝池3座,水保林167.05hm2,封禁治理252.95hm2,补植苗木3.41万株,封禁围栏1km,宣传牌2块。
依据延市水审发[2017]87号文件,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投标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