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项目需要什么样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房屋建筑项目量大面广,比较上述UIA职业导则与住建部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两个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不难看出,房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内涵基本一致。那么,房建项目需要什么样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下面就和小亿一起来看看行业资深人士的分析。
工程咨询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和灵魂,关系到工程项目定义权以及产业链话语权。“一带一路”项目,要求我国工程咨询技术标准与国际尽快接轨,合规发展。
民用、工业、仓储、特种等建筑在内的各种房屋建筑项目,是工程建设行业最为广泛庞大的领域,具有自身的特点。本文从项目业主利益和需要出发,对房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建筑师负责制的市场需求进行研究探讨,供业界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技术标准作参考。
一、业主需要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出发点
工程建造、工程咨询是古老而成熟的行业,国际化程度较高。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技术标准,应温故知新,追根溯源,力求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尽量减少制造新概念。
当前,“一带一路”项目不断增多,这就倒逼我们要尽快理顺顶层设计,厘清有关基本概念,完善工程咨询标准体系,规范各地方、各协会等的各种“创新”提法,防止改革复杂化、书面化,或者借改革之名搭车为集团谋利益。
在房建工程领域,根据国际建筑师协会(UIA)政策推荐导则,建筑师的职业责任包括:“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城市设计、前期研究、设计任务书、设计、模型、图纸、说明书及技术文件,对其他专业(咨询顾问工程师、城市规划师、景观建筑师和其他专业咨询顾问师等)编制的技术文件作应有的恰当协调,以及提供建筑经济、合同管理、施工监督与项目管理等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房屋建筑项目量大面广,比较上述UIA职业导则与住建部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两个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不难看出,房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内涵基本一致。为了减少概念交叉和歧义,建议明确建筑师负责制就是房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现形式,并统一称为建筑师负责制(注:本文所称建筑师负责制,等同于房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建议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FIDIC)、UIA规则,尽快修订20多年前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在房屋建筑领域率先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
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标准,出发点至关重要,应将其落在以下方面:促使中国工程咨询与国际标准、模式接轨,通过咨询方提供更好的工程咨询服务,提升业主方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程质量与品质,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小亿认为,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标准出发点不应该是“为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咨询企业”。要防止出现忽视项目业主利益,以咨询服务商为中心制定技术标准的现象,避免造成错位和越位。可以预见,以咨询方利益为出发点的技术标准,将不会被市场接受,也难以适应“一带一路”项目的需要。
另外,根据《国际工程咨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年出版),咨询(Consult)按阶段可分为全过程咨询与分阶段咨询。因此,工程咨询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分阶段工程咨询。据此,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政府部门关于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文件,应尽快协调一致,以免造成市场主体及市场规则的混乱。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应是碎片化咨询的拼接
全过程工程咨询既不是“联合、收购、重组”的简单资源整合,也不是碎片化咨询的拼接服务,更不是改头换面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代建制等,而应为项目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当前,正在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技术标准,必须注意全过程工程咨询不是个大箩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尤其要明确碎片化咨询不是分阶段咨询,防止碎片化咨询穿上“马甲”,以“拼接式”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形式出现。
国际上的分阶段咨询不同于我国的碎片化咨询。分阶段咨询,是业主根据项目需要,将投资咨询、方案设计、监理、造价管控等分阶段委托。而碎片化咨询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试想,一家设计院如果承接某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由其四所做设计,技经所做造价咨询,项目管理部做招标和监理,但各自的咨询文件相互割裂,不能提供一体化咨询输出成果和相应的招采服务,不能帮业主省钱、省心,缩短工期,那这和碎片化咨询有什么不同?又如何能受到项目业主的欢迎?
当前,国内工程咨询市场呈现出设计、造价、监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等碎片化状态。在碎片化模式下,工程定义文件由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机构分别完成,建设意图由各家碎片化表述,从源头上就存在大量错、漏、碰、缺等问题,必然造成过程变更增多,扯皮导致工期延误,工程造价增加,腐败风险、管理成本激增。同时,五方乃至七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共同负责却难以追责,各干系方内耗巨大,管理漏斗造成非专业的业主责任最大,疲于协调,项目利益受损。这种碎片化模式已进入到发展的瓶颈期,被广大业主诟病,也是本轮全过程工程咨询提出的原因之一。
国际上,工程咨询公司具备投资、融资、设计、经济、项目管理、试运营等一体化能力。房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提供的工程咨询输出成果主要包括: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spece)等一体化工程定义文件。其中,技术规范书除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外,还应包括咨询方针对本项目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品质效果等具体要求以及对主要设备、材料参数及品牌范围作出规定。同时,工程咨询方须以此为主线,将“先定义,后资审,最低评标价中标”的国际招采模式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帮助业主方项目管理透明、高效、可控,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即质量好、造价低、工期短、效率高。
那么,谁来主导全过程工程咨询?曾有相关人士在刊登于2017年第7期《中国勘察设计》杂志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应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一文中提出,“在设计、造价、监理等各咨询方中,只有设计最掌握业主心理,最知道业主有多少钱,在哪个方面愿意多花钱,如何少花钱、巧花钱设计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业主最重要的决策顾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咨询的结果。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只有以设计为主导,才能通过工程定义文件及过程中的变化,实现业主建设意图,而造价顾问和监理只能是设计主导下的专业顾问和补充”。
尽管设计主导的观点逐渐被各方所接受,但谁更适宜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方,各方意见并不一致。笔者认为,以设计为主导,未必一定是以设计院为主导。面临建筑师及设计工程师不懂经济、材料的现状,设计企业惟有强化人才培训,补齐“提供建筑经济、合同管理、施工监督与项目管理等服务”短板,提升企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才可能整合或发展其他“专业咨询”,成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重要力量。必须注意的是,不能因为当下的中国建筑师存在经济、合同、管理的短板,就否定或怀疑国际上成熟的建筑师负责制。同时,部分有能力“罩”得住设计的造价咨询、监理,甚至房地产、施工企业,都有可能发挥优势,成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人。
另外,据《国际工程咨询》一书介绍,国际上工程咨询按业务领域可分为技术咨询、经济咨询、法律咨询、信息咨询、管理咨询、工程咨询。显然,工程咨询本身就包括技术、经济、法律、信息、管理,甚至艺术、人文等要素,不宜再分为所谓的技术咨询和管理咨询,以免本末倒置,弱化设计的主导作用,造成工程咨询的项目管理化倾向,即泛管理化、泛咨询化。
三、市场要什么样的全过程过程咨询
根据《国际工程咨询》一书介绍,国际工程咨询的服务对象包括项目业主、承包商、贷款方,咨询公司还可与承包商一起联合承包工程,或直接承包中小型EPC工程。研究发现,无论工程咨询的服务对象是什么,工程咨询方不但要帮委托方实现利益诉求,同时在委托方利益与社会利益冲突时,要体现公正性、独立性的专业价值,这方面与会计师、律师、医师的服务内涵是一致的。
目前,我国工程咨询的主要客户是项目业主。那么,房建项目业主需要什么样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呢?项目业主对碎片化咨询颇为诟病的原因,既有各方责任不清、业主协调繁琐、业主责任大的抱怨,也有工程造价偏高、不能自证廉洁的无奈。例如,与万科某小区一墙之隔的某工厂自建住宅,图纸基本相同,工程造价却高出四分之一。研究发现,万科是“一条龙”项目自管模式,实行基于一体式工程定义的最低价中标(且不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某工厂是项目自管+碎片化咨询,而且两名基建人员“出事了”。
行业人员调研发现,其实,万科、碧桂园、恒大等这些优秀房企早已实行了“全咨”,他们的实践基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最低价中标,很国际、很成熟。而且,既没有降低工程质量,也没有人去恶意低价抢标,只是咨询方是项目业主内部的全咨管理团队,因为市场上无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由此,既能看出市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需求,也能看出我国工程咨询公司的差距。
解析业主需要什么样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其实很简单,只需围绕业主的工程建设目标分析即可。项目业主希望工程质量好、造价低、工期短、扯皮少,项目管理透明高效,能自证廉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对工程建设并不专业的项目业主,就需要聘请专业人士组成的工程咨询方,帮助其实现这一目标。
研究和案例实践证明,目前市场推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既不神秘,也不复杂,只要总结、推广万科等房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经验即可。笔者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焦点是业主方首先做到真招标,重点是工程咨询方做到精定义,难点是施工方按企业定额竞争报价,实行最低价中标,并辅以必要的工程担保。如此,业主方的建设目标就能受控,并实现自证廉洁。这里,精定义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价值所在,而精定义就首先需要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一体化输出。笔者认为,这正是市场客户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期望和要求。而将设计、造价、招标、监理企业进行简单“整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很可能演化为碎片化咨询的拼接,不能帮项目业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因而它不是市场所需要的。
行业资深人士分析:房建项目需要什么样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换个角度来看,我国房建领域工程咨询企业要“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就必须老老实实地严格按照国际建筑师负责制修炼内功,即向业主提供精细化的工程定义文件。只有这样的咨询输出成果及配套的透明招采规则,才能妥善统筹项目各干系方利益,使施工承包商、材料设备厂商都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合同订单,并受到精定义和工程担保的严格约束,进而保证项目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廉洁声誉。在笔者看来,这甚至算不上创新,更谈不上创造需求,因为这种服务在民国时期、在国际工程市场都较为普遍。
据此,行业人士呼吁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遵从国际惯例,踏踏实实地做好传统DBB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即FIDIC红皮书。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技术标准,积极发展建筑师负责制,助力建设业主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形成业主、咨询、施工“铁三角”良性项目组织关系,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
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全过程工程咨询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工程咨询的重要组成部分,还要求造价、招投标、合同管理改革配套进行,互相衔接、互相促进。否则,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甚至难以有实质性推进,或演变成碎片化咨询的拼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是与工程咨询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文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标准,必须认真研究这一文件。
文件要求,“明确工程定额定位,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作为其编制估算、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但是,由于对国家定额的习惯性信任,事实上,工程定额价在社会投资工程中也被广泛使用,导致“清单定额化”,费率招标泛滥。
所谓费率招标,就是为了早开工或其他目的,甲乙双方以定额价为基础,通过招标、议标等形式,确定基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点位,并据此签订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即先签合同再谈价,先做事再谈钱。如此,业主方边建边看,设计方不需要精细化设计定义,施工方也就没必要费力气去建立什么企业定额,大家都退回费率招标+主材认质认价,这显然是一种改革的倒退。造成的结果是,开工后,施工方不是通过管理和创新获利,而是通过千方百计制造设计变更,变掉赔钱的子目,如抹灰;多干挣钱的子目,如桩基(不同的定额子目单价,有赔有赚,这也是定额价的弊端之一),用尽手段通过“材料价差”、工程量“量差”获利,直接造成变更多、扯皮多、造价失控、延误工期,各干系方关系极大混乱,工程投资失控。
142号文指出,“到2020年,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提出,“推行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更加注重工程项目前期和设计的造价确定。”这些造价管理的改革内容,应该在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标准中得到吸收和融合。
以精定义为价值特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国际规则,要求总价固定、招采透明、价格最低。显然,如果继续存在定额价、费率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就难以有客户需求。因此,若不配套进行造价和招投标管理的改革,单纯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很可能流于形式和口号,或演变为拼接式全过程工程咨询。
长期研究FIDIC的天津大学某教授指出,“国际房建工程主要应用的是FIDIC红皮书,即DBB(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不用EPC模式。在DBB模式下,业主、咨询、施工三方职责清晰,实行基于精细化设计定义的最低价中标。当前,基于费率招标的房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不符合国际EPC模式的总价固定、定义清晰等要求,建议予以纠正。而且,美国的房建项目,主要只用美国建筑师协会(AIA)规定的DBB模式,针对性强,很好用,他们连FIDIC都不用。”
为此,我国创新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应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以报价竞争、总价固定、降低造价为目标,以甲乙方职权及交易范式为核心,以标前定义文件为重点。具体措施是,大力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完善房建项目DBB模式,慎重推行工程总承包,帮助业主方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提高工程定义、招标、造价及合同管理质量。”
“一带一路”项目,需要以中国投资带动中国建造“走出去”,以中国建造输出中国制造。但是,在中国建造中,工程咨询是短板。总之,只有配套落实142号文,推进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改革,才能更有效地补强中国工程咨询的技术标准以及服务能力,及早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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