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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备选库项目变更公告(河南)

2016年06月22日11:15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区财政局的委托,就郑州高新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备选库项目(高新公开招标采【2016】22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已于2016年6月20日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现对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7.二标段会计师事务所须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B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现变更为:

“7.二标段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的B类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原招标公告第三项“报名信息”第三条“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5)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或清单,近六个月缴纳或开具的,任意一个月即可,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与职称证书(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现变更为: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5)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或清单,近六个月缴纳或开具的,任意一个月即可,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6)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与职称证书(7)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企业资格证明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与职称证书(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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