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正式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正式宣布取消了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二项中关于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比和出资额占比不低于60%的规定。
同时,50号部令还大幅度降低了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要求,其中专业人员中一级造价工程师人数甲级由10人降为6人,乙级由6人降为3人,并取消了对办公场所和营业收入的要求,同时将乙级资质企业可承接的工程造价上限由5000万元大幅度提升为2亿元。
此次对149号令的修订,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措施,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第一、“双六十”的取消,彻底打破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政策限制。
原管理办法中要求“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 原管理办法中这条规定虽然很好的设定了设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业门槛,但限制了在企业之间收购合并重组中股东专业身份的确认,间接限制了企业吸引资本的进入快速做大规模做强实力的速度。这条取消后相信有一些有资本运作思维的造价咨询企业家将会快速融资,并给入资股东实质名份,有利于国内形成超大规模的工程咨询商。其实在资质审批中对企业内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有执业资格的限定、加强个人执业诚信要求就足矣,股东身份应该要放开,这样才利于企业规模发展。
第二、“双六十”的取消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条件的降低,已实质上最大限度降低了资质对企业承接业务的影响,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可能会产生的一个局面就是会迅速产生大量的小型造价咨询公司,但要长期生存下去估计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