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立即组织全面排查!不得将工资发给包工头!
日前,徐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1、立即组织力量在中秋、国庆及二十大召开前后对本辖区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项目欠薪隐患台账。
2、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资发放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不得将农民工工资发给包工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
如发生上访讨薪事件,项目部建设、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凡责任单位处理措施不力造成集访且施工企业将工资发给包工头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
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建造师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不良企业清除出我市建筑市场。
文件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