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招标代理机构看过来,工程招投标这五项动态你必须知道!

招标代理机构看过来,工程招投标这五项动态你必须知道!

2019年10月09日09:17 

2019年9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从务实招标人的权责、优化评标办法、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内容进行指导说明。但特别值得大家关注的主要有以下五点内容:

招标代理

1、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应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

当前,部分地区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强制要求招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部分地区要求从招标代理机构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禁止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等行为是在剥夺招标人的权利。此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招标人可自主发起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等具体的工作事项。

2、缩小招标范围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社会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决定发包方式。

此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社会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方式应依法决定。小编认为,此条应是结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843号)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包方式选择进行指导说明。

3、推进评定分离方法

招标人应科学制定评标定标方法,决定评标委员会,通过资格预审强化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审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考虑创新、绿色等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3至5家不排序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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