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龚滩镇罾潭村撤并村(周元)赵家园至两河沟通畅公路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6】2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龚滩镇境内
2.2建设规模:起于赵家园,途经冉家坡,止于两河沟,长9.326公里,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标准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4.5米,每公里设置不少于5个错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总投资约658.83万元。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防护及排水等施工图范围内除波形护栏外其余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