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车田乡清明坝村撤并村通畅工程(竹园坝至付家院子)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6】277,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车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车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车田乡境内
2.2建设规模:起点为竹园坝,止于为付家院子,涉及清明坝5组老坝,全长10.146公里,工程总投资约794.32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通标志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