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保证金收不收,怎么收?记者5月16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浙江省东阳市出台了《东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从2019年6月1日起,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据悉,政府采购保证金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两种。投标保证金是项目采购招标时,供应商需要向采购组织机构缴纳的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是中标单位在中标以后向采购人缴纳的保证金,确保其能按照合同履约,一般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今后,在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组织机构不得在供应商投标环节和提交相应文件环节收取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减少履约保证金占用时间。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减少履约保证实际占用金额。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
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并要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已收取保证金的自查清退或者上缴国库工作。
对向供应商违规收取、不按时退还、挪用、截留保证金等行为,财政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政府采购保证金规定执行到位,切实保障供应商权益和促进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政策的出台,受到我市众多供应商的点赞。取消保证金,有三个好处。一是企业不受资金限制,就可以参与更多的投标项目,赢得更多的中标机会。二是减少了投标手续,方便很多。三是增强了企业与政府的信任感,拉近了双方的距离。
“项目金额大的话,这两笔保证金也是不小的资金,对于供应商来说有一定的经济负担。根据测算,若全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可为企业节省流动资金周转近3000万元。”市财政局预算局副局长张莉说,《通知》实施后,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取消政府采购保证金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从原来的事前通过保证金形式进行经济制约向事中事后的信用制度监管转变,加大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供应商资格。一方面,应用政采云诚信中心及其预警处理体系,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违约失信行为及时预警、登记和处理。另一方面,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不断推进供应商的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