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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吉林)

2016年11月04日09:50 

一、招标条件伊通满族自治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根据2017年计划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2.2.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4.服务时间:按业主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应资质。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够法定开标数量将重新招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窗口由投标单位法人亲自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4、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原件须由招标公司留存。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25日09:00时,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邓连华、电话:13904354855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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