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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高乐山镇团坡水井坎至头庄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恩施)

2017年08月18日1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高乐山镇团坡水井坎至头庄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咸交通函[2017]4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招标人为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

2.2建设内容:咸丰县高乐山镇团坡水井坎至头庄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其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硬化、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相关工程。(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总投资:人民币约59万元。

2.5项目编号:YCJSXF20170809。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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