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建设工程施工已由鹤发改审批【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JS20170720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太平镇四坪村大水泌红湾,拟对太平镇污水处理厂道路和场平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额约3020445.03元。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