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官网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征求意见稿》中所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处罚。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执法管辖权问题,旨在解决实践中执法及处罚管辖的争议处理问题。
针对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所体现出来的行政处罚实施权向基层延伸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执法机关认为确有必要,需要委托有关组织行使执法权的,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受委托组织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范围、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实施行政处罚具体流程、对受委托组织的监督措施等。委托书应当向社会公布。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执法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的执法机关应当监督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在行政处罚程序部分,《征求意见稿》就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制度作出规定,规范行政调查过程中的询问、取证、检查及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明确法制审核的具体内容及书面意见制度,并对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即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形也要遵循法定程序予以适当延长。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了特别情况,可予以中止调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听证、送达等具体程序作出相应规范。
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