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总包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必须在“四库一平台”中已录入!
12月27日,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告》,明确:
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应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
关于资质申报人员、业绩等方面要求
1、所有申报人员不允许在申报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注册、挂靠证书或缴纳社保。
2、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需满足官网可查验;年限较长未录入网络的,需能配合提供评审文件(已实现网查的,提供评审文件不予认可)。
3、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的,申报业绩必须在“四库一平台”中已录入,且满足指标要求。企业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信息必须与平台内业绩信息中显示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一致。平台未显示技术负责人的,通过提供技术负责人在业绩单位期间可网查的社保缴纳情况,或当地业绩主管部门回函确认予以认定。